創業場所租賃補貼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創業場所租賃補貼
二、服務內容
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在我市租用獨立經營場地創辦小微企業,正常經營滿12個月以上,創業者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且未享受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按照每戶每年5000元的標準給予創業場所租賃補貼,期限為2年。符合條件的新注冊個體工商戶也可享受創業場所租賃補貼,標準每年每戶2500元,期限與小微企業一致。
同一創業者在我市注冊多個創業實體的,不重復享受補貼。
三、辦理依據、辦理要求
(一)辦理依據
《關于印發<淄博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淄財社〔2019〕22號)。
(二)辦理要求
1.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
2.創辦小微企業或新注冊個體工商戶;
3.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小微企業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個人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或在創辦個體工商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
4.未享受場地租賃費用減免。
四、所需材料
1.財務報表;
2.創業場地租賃合同;
3.返鄉農民工還應提供《返鄉農民工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申請人員信息核查表》。
五、工作流程(服務流程)
(一)申請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自主申請:
(1)網上申請。通過“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登錄“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上辦事大廳”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現場申報。用人單位向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窗口提出申請。
(二)受理
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實地考察。
(三)辦理
審核通過、公示無異議的,報同級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資金撥付前須與申請人的社保繳費進行核對,與申報時保持一致的,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否則將不予以發放。
六、聯系方式
6037369
七、事項辦理、信息公開鏈接和渠道
1.網頁鏈接:事項辦理鏈接
山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上服務大廳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溫暖淄博人社小程序:創業服務云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