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服務內容
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鎮(辦)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1.2萬元,每名創業人員、每個企業只能領取一次。
申請補貼的小微企業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淄博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
2.生產或經營地址與《營業執照》登記注冊地址一致。
三、辦理依據、辦理要求
(一)辦理依據
1.《關于印發<淄博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淄財社〔2019〕22號)。
2.《關于進一步明確創業補貼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淄人社字〔2021〕86號)。
(二)辦理要求
1.首次登記注冊的小微企業;
2.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
3.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
4.法人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
四、所需材料
1.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2.誠信承諾書;
3.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鎮(辦)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還應提供《淄博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申請表》;
4.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五、工作流程(服務流程)
(一)申請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自主申請:
(1)網上申報。由各區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通過“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信息系統”,調取符合條件的企業,并及時告知企業上門審核時間。
(2)現場申報。攜帶相關材料向企業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窗口提出申請。
(二)受理
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實地考察。
(三)辦理
審核通過、公示無異議的,報同級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資金撥付前須與申請人的社保繳費進行核對,與申報時保持一致的,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否則將不予以發放。
六、聯系方式
6037369
七、事項辦理、信息公開鏈接和渠道
1.網頁鏈接:事項辦理鏈接
山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上服務大廳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溫暖淄博人社小程序:創業服務云平臺